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2021年財政預算信息
發布時間:
2021-03-19 10:00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三、主要支出情況
四、單位“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五、其他情況說明
六、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單位預算報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政府采購預算明細表
五、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表
十一、財政撥款(含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財政撥款明細表
十三、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第一部分 2021年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單位職責
1.承擔本市固體礦產資源調查與評價工作;
2.開展礦產地質、工程地質及工程設計施工方面的研究工作;
3.從事探礦技術工藝的研究推廣和礦山生態環境的恢復與治理工作;
4.從事建設項目前期地質勘查工程設計工作;
5.承擔水井鉆鑿、樁基、工程降水等施工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內設22個科室,其中管理科室11個,分別為黨群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財務管理中心、勞動人事科、總工辦公室、經營管理中心、生產安全科、資產物業辦公室、監察內審科、離退工作辦公室、團委等;業務科室11個,分別為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研究中心、地質調查中心、地質環境中心、鉆探工程技術中心、生態測試中心、土壤樣品管理中心、巖土中心、監理中心、勘察中心、測繪中心、水文中心等。
(三)單位性質
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為財政補助事業單位。
(四)人員構成情況
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行政編制0人,實際0人;事業編制350人,實際193人;聘用人員(公安系統文職人員、公安系統輔警人員、公安系統交通協管員、法院聘任書記員、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員--臨時工)0人。
離退休人員408人,其中:離休1人,退休407人。
二、2021年收入及支出總體情況
(一)收入情況
2021年本單位收入預算8774.6萬元,比2020年9518.06萬元減少743.46萬元,下降7.81%。其中:財政撥款7711.58萬元,比2020年7952.21萬元減少240.63萬元;其他資金1040.54萬元,比2020年1497.26萬元減少456.72萬元;統籌使用結余資金安排預算0萬元,比2020年30.12萬元減少30.12萬元;繼續使用的財政性結轉資金22.48萬元,比2020年38.47萬元減少15.99萬元。
(二)支出情況
2021年支出預算8774.6萬元,比2020年9518.06萬元減少743.46萬元,下降7.81%。其中:
1、基本支出預算6531.1萬元,占總支出預算74.43%,比2020年6604.46萬元減少73.36萬元,下降1.11%。
2、項目支出預算2243.5萬元,比2020年2913.6萬元減少670.1萬元,下降23%。
三、主要支出情況
2021年本單位預算項目支出主要為自然資源調查與確權登記等。主要項目包括北京市礦山地質環境監測系統運行維護,新興有機污染測試分析方法驗證實驗與技術應用,北京市礦產資源國情調查等。
四、單位“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說明
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5.3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1年預算數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預算數0.3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接待等方面。
3.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2021年預算數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1年預算數5萬元,其中:公務用車燃油2.65萬元,公務用車維修0.85萬元,公務用車保險0.85萬元,其他0.65萬元。
五、其他情況說明
(一)政府采購預算說明
2021年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055.6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60.74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694.93萬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預算說明
本單位2021年無政府購買服務預算。
(三)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我單位不在機關運行經費統計范圍之內。
(四)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情況說明
2021年,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填報績效目標的預算項目5個,占本單位全部預算項目5個的100%。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預算2243.5萬元,占本單位年初全部項目支出預算的100%。
(五)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無重點行政事業性收費。
(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說明
本單位2021年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預算。
(七)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20年底,北京市地質工程設計研究院共有車輛2臺,14.06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6臺(套)、565.16萬元,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3臺(套)、682.68萬元。
六、名詞解釋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指本單位當年單位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維護費預算數。
政府采購: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是規范財政支出管理和強化預算約束的有效措施。
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反映用于自然資源、海洋、測繪、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單位預算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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